新罗区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新罗区农业局要闻来源:新罗区农业局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8-05-10

各镇(街道)农技站:

根据龙岩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积极探索我区农业物联网系统集成、重点领域和发展模式,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业省工省力、节本增效促进农业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点的选择

根据《龙岩市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建设方案》的任务要求,今年我区拟建设1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点,示范点将选择在条件成熟、有资质的大田种植、设施园艺(含食用菌)、果茶园、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市级农业示范企业。具体条件:

1、市级农业示范企业;

2、企业己通路、通水、通电、网线和有熟悉计算机知识职工;

3、企业积极性高;

4、闽西“八大珍”“八大鲜”市级农业示范企业优先;         

5、省级示范点和已经开工建设或获得过此项补助的企业不再列入;

6、示范点必须解决2个以上本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二、建设内容与标准

示范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实施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集约化、自动化水平。种植业生产上,积极推广运用视频信息和传感技术,加强对空气湿度、温度、二氧化碳、光照、土壤水分、肥力等的智能化控制,大力发展精准农业,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养殖业生产上,在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积极推广设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联合选育网络辅助决策、饲料配方辅助决策、动物健康管理辅助决策和动物疫病诊断与预警辅助决策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养殖场健康养殖的智能化。

示范建设的基本标准:

(一)所有示范企业实现基地视频画面的远程在线查看功能;实现基地环境信息、视频画面和机械化设备均可通过远程登录PC端和手机客户端物联网平台调用、查看、分析和控制。

(二)各类示范企业同时实现以下建设

1、设施大棚

(1)实施面积30亩以上;

(2)实现基地空气温湿度、土壤湿度、土壤盐分和光照强度等环境信息的远程实时监测、数据汇总、曲线分析等功能;

(3)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基地灌溉、施肥自动化。

(4)有专业育苗棚的还要实现基地育苗棚内风机湿帘和遮阳网等机械设备的远程自动化控制功能。

2、果茶种植

(1)实施面积覆盖50亩以上;

(2)实现基地空气温湿度、土壤湿度、土壤盐分和光照强度等环境信息的远程实时监测、数据汇总、曲线分析等功能;

(3)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基地灌溉自动化。

3、食用菌

(1)实施面积出菇房800平方米以上;

(2)实现基地出菇房内的空气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和光照强度等环境信息的远程实时监测、数据汇总、曲线分析等功能;

(3)实现基地出菇房增加光照。

4、畜禽养殖

(1)实施面积标准化畜禽舍800平方米以上;

(2)实现基地标准化畜禽舍的空气温湿度、氨气浓度和硫化氢浓度等环境信息的远程实时监测、数据汇总、曲线分析等功能;

(3)实现基地标准化畜禽舍内的风机等机械化设备的远程自动控制功能。

5、水产养殖

(1)实施水面面积30亩以上或工厂化精养池900平方米以上;

(2)实现养殖池的水温、酸碱度和溶解氧浓度等环境信息的远程实时监测、数据汇总、曲线分析等功能;

(3)实现养殖池内的增氧泵等机械化设备的远程自动控制功能。

三、申报程序与补助方式

示范点的确定,采取符合条件的市级农业示范企业自愿向新罗区农业局申请,区农业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评选定。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每批20万元,在全区建设1-2个农业物联网试点。示范点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通过验收后,凭发票对采购设备部分补助50%,每个示范点建设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四、工作安排与进度要求

1、宣传定点(5月)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示范点建设,广泛宣传农业物联网的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市级农业示范企业积极申报,并将候选示范点于5月17日前推荐至区农业局(联系股站:科教外经股,联系人张  玲:15880352556)。区农业局将于5月25日前选定示范点,并上报市农业局以及反馈给示范企业。

2、培训与制定实施方案(6-7月)

市农业局举办物联网建设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各县(市、区)农业局业务人员和示范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各示范企业按照建设内容与标准,根据自身实际,选定有资质的农业物联网建设公司合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等。各示范点实施方案经各县(市、区)农业局审核后报市农业局。

3、实施建设(8-10月)

各示范企业按照审定的实施方案开展示范点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确实有问题,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的,要报区农业局同意。区农业局将加强督促和检查,指定专人跟踪服务,确保工程进度。

4、验收总结(11月)

市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和各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对各示范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农业局授予“龙岩市农业物联网示范企业”牌,下达补助资金。市县农业局对各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建设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全区农业物联网建设加快发展,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附件:龙岩市农业物联网建设申请表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8年5月10日







龙岩市农业物联网建设申请表


企业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生产规模

 

主要产品

 

产品质量

 

何年的市级农业示范企业

 

物联网拟实施面积

 

详细地址

 

物联网主要建设内容

 

 

 

 

 

 

县(市、区)级农业局意见

 

 

                                   年  月  日

龙岩市农业局意见

 

 

                                   年  月  日

龙岩市农业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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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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