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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教育局索引号:LY01104-0100-2018-00004文号:龙新教(助)〔2018〕77号公文时间:2018-02-26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幼儿园,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财教〔2014〕33号)要求,请各相关学校做好2018年春季入园困难家庭幼儿的调查、评审、公示、汇总及登录系统填报数据等工作,确保不漏报、不瞒报,确保每位应受助的学生得到资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标准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一类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予以资助;对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二类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予以资助。(其他困难指: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②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③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④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⑤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⑥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⑦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⑧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等。)

二、具体流程

(一)学生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家长和受助幼儿的户口本;

2.贫困证明: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扶贫手册》里家庭成员必须有受助学生的姓名,否则不予资助。

(2)享受农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学生:低保家庭必须为当年度的低保户,且户主应为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亲、监护人,凭区民政局颁发的有关证件或出具的证明认定;

(3)孤儿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凭民政部门或残联颁发的证明认定;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镇(街道)开具贫困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交一式三份,复印件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学校留底一份,辅导员留底一份,上交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

(二)经过幼儿园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

(三)幼儿园登录系统需完成以下操作。点击左上方的“学前资助”模块,按填报顺序①先录入受助幼儿的绿色通道信息;②家访记录表;③幼儿园资助信息管理(必填严格按实际情况填写);④助学金申请表;

(四)幼儿园将《福建省学前资助家访记录表》和《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从系统中打印三份,贴上幼儿照片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提交幼教辅导员核查。

(五)各幼教辅导员(园长)核查所需上交材料,进入省资助系统对本镇(街道)的受助幼儿信息进行审核,填写《__镇(街道)2018春季学期幼儿园基本情况表》(附件1)、《2018年春季新罗区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对象情况表》(附件2),并将(附件1)、(附件2)发送至邮箱:xlqzzzx@163.com

(六)各辅导员认真审核,完成系统审核上报工作,将资助档案材料装订完整后送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注:本次无受助对象的有证幼儿园也需进入省资助系统,在“幼儿园资助信息管理”模块中录入2018年春季在园生情况、资助人数等信息。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名单将于3月16日发至邮箱:lyxlqzzzx@163.com密码:3292007,请各校自行下载。

四、材料提交时间

2018年4月20日前。(详见附件3)

请有关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__镇(街道)2018春季学期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2.2018年春季新罗区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对象情况表

        3.幼儿园各片区上交材料时间安排表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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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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